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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交所最新披露,原定于今日發布2010年三季報的*ST滬科已將季報披露日期推遲至10月30日。
*ST滬科(600608)10月27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日前收到全資子公司南京康成房地產開發實業有限公司(南京康成)轉來的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10月18日簽發的相關民事判決書,針對原告江蘇怡華公司與被告南京怡華公司(南京康成控股子公司)、澤天公司房屋遷讓糾紛一案,法院經審理后判決南京怡華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遷出南京市中山北路45號房屋;與此同時,南京怡華公司向江蘇怡華公司支付自2010年2月2日起至實際遷出時止的房屋使用費共計1828.09萬元。若未按該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則應根據相關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不僅如此,南京中院10月19日又再度簽發民事裁定書稱,原告江蘇怡華公司申請先予執行,并提供了相應擔保,由于其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遂裁定先予執行被告南京怡華公司價值300萬元的財產。
公司表示,對此突發事件,公司董事會將給予高度關注。鑒于南京康成等公司拒交財務報表,影響上市公司三季報的正常披露,公司董事會正在采取積極措施。主動聯系當地政府及主管單位,請求予以協調做好有關交接工作,并要求南京斯威特集團有限公司予以配合并盡快予以解決,以降低對上市公司造成的風險。
(何瑩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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