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銳電子: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分派98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1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盈餘中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63,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
二、董事會訂定99年8月15日為分派現金除息基準日,並自99年9月15日起開始發放,採匯撥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郵資及匯費由股東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現金股利在新台幣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
三、依照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8月11日起至99年8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8月10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058280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99年8月10日郵戳為憑,俾享配息之權利。
四、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