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華社記者姜琳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記者13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獲悉,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公眾利益,外匯局近日發布“關於規範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和外幣代兌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再次重申,涉嫌網絡炒匯的特許機構和外幣代兌機構,應暫停或取消其相關業務。
通知要求及時處置特許機構、外幣代兌機構不規範經營活動。對於未經批準擅自開展業務、超范圍經營業務或者涉嫌網絡炒匯的特許機構,外匯分局應及時暫停或取消其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對於外幣代兌機構,外匯分局應督促授權銀行及時暫停或取消其外幣代兌業務。
所謂外幣代兌機構,是指在銀行簽訂協議並授權開展外匯兌換業務的非金融機構。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機構則從2008年才開展試點,是指經外匯局批準,在一定地區范圍面向個人提供外匯換人民幣、人民幣買外匯的雙向兌換服務的非金融機構。
據業內人士介紹,與銀行網點和外幣代兌機構不同,特許經營機構能夠根據市場需要設置網點,並可以實現24小時營業,同時具有本外幣雙向兌換及自主定價能力。據外匯局統計,截至2014年3月,我國經批準成立的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機構共53家,其中取得全國范圍特許經營權的僅4家。
通知還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和外幣代兌業務的管理,明確了市場準入、日常監管和事后處置環節的監管內容。通知自2月12日開始實施。(完)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