譁裕: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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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0/25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譁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
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300,000仟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仟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委託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擔保銀行,保證範圍為本轉換公司債未清償本金加計應付利息及從屬於主
債務之負債。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長期股權投資。
10.承銷方式: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13.發行保證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
公告。
17.賣回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
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
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相關事項,若因主管機關
指示或客觀環境變化而做必要之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有利於公司之
情形,伺機發行並全權處理相關修正或調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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