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9/07/212.公司名稱: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交所指示補正本公司98年度年報第8、14、16、36頁資料6.因應措施:年報資料補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