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電子: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依據:
一、本公司99年5月26日董事會決議。
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25591號函辦理。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種類: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三、公司債總額:發行總額新台幣壹億零壹佰萬元整。
四、公司債每張之金額: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共計1,000張,按面額101%溢價發行。
五、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0%。
六、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三年,債券持有人依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條款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及第十八條由本公司提前贖回外,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七、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項下支應,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本公司並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八、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長期股權投資。
九、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新台幣貳億參仟捌佰伍拾萬元整。
十、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按面額101%溢價發行。
十一、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資本額:1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總數:73,355,192股,已發行股份金額:733,551,920 元,庫藏股數:2,768,000股(已發行股份為截至99年6月30日止之資料)。
十二、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1,355,697 仟元(依經會計師核閱之99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計算)
十三、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參閱公開說明書。
十四、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名約定事項: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五、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第一商業銀行民權分行。
十六、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及名稱:銀行擔保。
十八、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台灣工業銀行、大眾商業銀行。
十九、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支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二十、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二一、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二、董事會之議事錄: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陸、重要決議」。
二三.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無。
二四、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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