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趙顯娥違反航空安全法 判一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2 17:52
南韓法院今天裁定,大韓航空前副社長趙顯娥違反了航空安全法。判刑一年。
去年十二月五號,趙顯娥搭乘大韓航空班機從美國回南韓,坐頭等艙。她要空服員送夏威夷豆給她,空服員沒照規定把豆子放在瓷盤上送上,趙顯娥光火,要座艙長下機。正滑行去跑道的飛機折返回登機門,讓座艙長下機。
法官認定她任意改變航線,違反航空安全法。同時也裁定,趙顯娥影響機長執行勤務、強迫機組員下機都屬違法行為。
(圖片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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