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車險費率浮動出新政 引入賠款金額調整系數
鉅亨網新聞中心
北京車險費率浮動出新政,“無賠款有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仍執行2010年度的系數,此外《方案》還引入了“賠款金額調整系數”。
中國廣播網12月21日消息,北京保險行業協會“2011年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浮動檔次升降方案”發布會21日在京召開,“不升不降”引人注目。
為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鼓勵機動車駕駛人員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促進首都道路暢通,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在今年1月1日實施的《北京地區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浮動方案》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北京地區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浮動檔次升降方案》并將于2011年1月1日起實施。
符合該《方案》規定的條件:一、2009、2010連續兩年都在北京市投保商業車險的機動車輛,二、2009年度沒有保險理賠記錄,三、在2010年度發生了1-2次保險理賠,且累計賠款金額小于當年所繳納的保費金額,該車輛在2011年繼續投保商業車險時,“無賠款有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仍執行2010年度的系數,即“不升不降”。
據了解《北京地區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浮動方案》實施一年以來,續保車輛達197萬輛,續保保費總計61.8億元,承保車輛上浮26%,而續保保費同比下降15.3%,2010年度商業車險出險率下降27.4%,報案率下降6.1%。
由此可見,《費率浮動方案》在保持現行商業車險條款費率不變的基礎上,一是簡化了費率浮動系數,加大了“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的浮動區間,使安全行車的車主能夠享受更多優惠;二是通過北京車險信息平臺對選用《費率浮動方案》的保險公司商業車險承保環節進行系統管控,確保其能夠按照車輛實際發生賠款次數及賠款金額合理計算浮動系數;三是規范了選用《費率浮動方案》的保險公司車型代碼和新車購置價,解決個別公司利用新車購置價搞惡性競爭、損害被保險人利益的問題。
據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方案》引入了“賠款金額調整系數”,對“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進行的調整,真正做到了承保數據的真實,理賠數據的真實。
(王彥彥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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