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德: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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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本公司99年4月26日董事會決議。
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五月十八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22521號函。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三年,除債券持有人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以下稱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由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由本公司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項下支應。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無。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5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489,403,671股,計新台幣4,894,036,710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8,619,727仟元(依會計師查核簽證之99年3月31日財務報表計算)。
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二、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建成分行;台北市南京西路36號。
十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擔保,委任保證契約,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支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二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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