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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央行副行長:巴塞爾委員會就流動性準則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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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國央行副行長澤特勒表示,巴塞爾委員會就流動性準則達成一致,非政府債券和證券將有資格計作部分資本金。相關專題:推薦閱讀:綜合媒體10月22日報道,德國央行副行長澤特勒(Franz-Christoph Zeitler)周五表示,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已就銀行流動性監管框架規則達成一致。新的指導意見允許非

德國央行副行長澤特勒表示,巴塞爾委員會就流動性準則達成一致,非政府債券和證券將有資格計作部分資本金。相關專題:全球銀行業迎資本監管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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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10月22日報道,德國央行副行長澤特勒(Franz-Christoph Zeitler)周五表示,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已就銀行流動性監管框架規則達成一致。新的指導意見允許非政府債券及證券按一定比例計入資本金。

他表示,原則上已達成一致,銀行可以將私人證券,比如說高評級的企業債券、擔保債券最多可計作40%的流動性準備。

但澤特勒表示,非政府證券在充當部分流動性儲備時,其價值需要按當前市值折讓15%計算。他說,關于非政府債券和證券充當流動性的更多監管標準仍有待確定。

(朱啟紅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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