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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內容要收費?電子書、音樂與遊戲最受消費者青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7 16:51

尼爾森最新的研究結果顯示,多數亞太地區的網路使用者表示會考慮付費購買網路內容,尤其是書籍、音樂及遊戲,並且也願意接受更多網路廣告以支付網路內容所需的費用。而台灣則有高達86%的網路受訪者仍舊認為「網路上免費內容未來應該持續免費」。

此項調查涵蓋全球54個市場,超過27,000名消費者參與,包括6,604位亞太地區消費者,了解消費者對於網路內容付費的態度。台灣,有高達86%的網路受訪者認為「網路上免費內容未來應該依舊免費」,此外,同意「如果我已經付費訂閱報紙雜誌、廣播或電視服務,其網路版內容應該免費」以及「若是我要花錢使用網路內容,我會停止使用該網站,因為我可以在其他網站找到免費的資訊」的比例都超過八成。當問及「網路內容費用應由誰支付」,只有11%人表示「使用者訂購付費」,47%認為應由廣告支付,43%認為該由廣告與內容使用費共同承擔。

哪些是最受台灣網友青睞、付費購買的網路內容?有十分之一的台灣受訪者已經付費購買電子書、音樂與遊戲。那麼,哪些是台灣網友考慮未來要付費購買的網路內容?電子書籍(56%)、線上電影(54%)與線上音樂(52%)都取得超過五成消費者的意願,專業製作的影像包括電視節目(48%)、雜誌(47%)與遊戲(45%)也超過四成,商機潛力不容小覷。但相反的,廣播新聞/節目(83%)、落部格(82%)、消費者自製影片(82%)以及網路社群(80%)是台灣消費者最不願意付費購買的網路內容,比例都超過八成。

亞太地區約有四分之一的亞太地區消費者(25%)有付費購買網路書籍的經驗,15%曾購買音樂以及18%曾購買遊戲。當問及何種網路內容是他們未來會考慮付費購買時,超過一半的亞太地區消費者說他們願意付費購買線上電影(48%)、書籍(48%)以及專業製造影片,包括現在的電視節目(47%)。許多消費者同時指出他們也考慮付費購買音樂(46%)、雜誌(44%)與遊戲(39%)。

亞太地區結果與台灣類似,僅有少數消費者願意付費購買消費者自行製造的內容,例如部落格(22%),消費者所產出的影片(27%)或社群(30%),但有趣的是,相較於其他地區,亞太地區消費者願意付費購買消費者所製造的影片的比例更高。廣播電台及Podcast的接受度也不高,此次研究中僅有三分之一的消費者指出它們考慮付費購買音樂電台及29%考慮付費購買新聞/電台談話節目。

「在亞太地區,消費者更傾向付費購買專業製作的網路內容,例如音樂、電影及遊戲,並有絕大多數、高達四分之三的人表示,相較於目前可免費取得網路內容,付費購買的網路內容必須有顯著優異,才會考慮付費購買,」尼爾森公司媒體研究執行總監滕青芬進一步表示,「另一方面,由消費大眾自行創造出來的內容,例如部落格或影片,商業價值有限,且這樣的內容很容易在網路上免費取得,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消費者自願付費的比例就更少。」

尼爾森調查結果顯示出消費者愈來愈能接受網路內容需要付費的模式—多數亞太地區的市場承認網路上的高品質內容可能會減少,除非公司開始收費。另一方面,超過半數(55%)的亞太地區消費者願意接受更多網路廣告來支持免費內容所需的費用成本,但是,消費者卻將網路廣告與付費內容的結合畫清界線,有六成的受訪者說付費內容應該不能有廣告。有趣的是,絕大多數的人(75%)覺得他們現在訂閱的報紙、雜誌、電台及電視等服務,應該延伸到網路媒體上刊載/播放。

「消費者對於付費內容的態度仍十分分歧,這也顯示出網路使用者是多變無常的,」滕青芬認為,「對於提供網路內容的人,這是很難處理的時刻,而且獲利模式必須十分有彈性,也就是內容提供者應該提供更多、而不是有限的選擇性以維持內容製作所需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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