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處罰泰陽期貨
鉅亨網新聞中心
證監會今日宣布處罰湖南泰陽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現變更為方正期貨有限公司,下稱“泰陽期貨”)。
2005到2008年,泰陽期貨聘任葉某等四人任市場部客戶經理從事市場開發,但葉某四人在上述任職期間不具備期貨從業資格。其中2個人通過了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期貨從業資格,另外2人還沒有通過上述考試。期貨業與客戶之間產生很大糾紛的來源是因為這些不具備資格的期貨客戶經理。
方正期貨(由湖南泰陽期貨、江蘇中辰期貨合并而來)在去年11月證監會公布的首次期貨公司分類監管名單中獲得僅有18家期貨才享有的A類會員資格,但有意思的是該期貨公司雖已獲準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卻至今未能成為中金所會員。
證監會認定泰陽期貨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四條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構成了“任用不具備資格的期貨從業人員”的行為,應按規定進行處罰。證監會決定對泰陽期貨給予“警告”處分并處以10萬元罰款及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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