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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寶動能: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統一國際大酒店買賣合約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一)台南市東區新東段178、178-6、178-1、356-1、357-1、371-1號土地。

(二)台南市東區東寧路388號之建築物(建號:5424)。


2.事實發生日:99/6/18~99/6/18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一)土地:2,967平方公尺,折合897.5175坪、每坪新台幣548,178.72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92,000,000元(含稅)。

(二)建物:21,485.4平方公尺,折合6,499.3335坪,每坪新台幣50,466.713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28,000,000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171,656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A.付款條件:

(一)第一期簽約款:新台幣20,000,000元。

(二)第二期備件款:新台幣30,000,000元。

(三)第三期完稅款:新台幣30,000,000元。

(四)第四期款項:於99年06月30日前给付新台幣210,000,000元。

(五)第五期尾款:於銀行核貸後,買方須支付賣方新台幣530,000,000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據市場價格與交易相對人議價結果,並經本公司於98年12月31日召開董事會決議之。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理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估價金額:新台幣776,127,600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一)蔡連春

(二)郭世憲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一)(96)中市估字第000060號。

(二)(92)中市估字第00001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楊正喜及經紀費:新台幣3,000,000元。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1.於99年06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統一國際大酒店』不動產契約相關內容修訂

並增加一位買方及修改付款條件,並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契約相關內容修訂事宜。

2.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有訂定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條款。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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