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罩: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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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6/21
2.公司名稱: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9年6月18日召開9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508,363,420元,銷除股份50,836,342股,凡本公司債權人對減少資本額之之決議有
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提出,請查照。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辦理。
說明如下:
一、減資前發行股份、每股面額及實收資本額:減資前發行總股份為338,908,953股
,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89,089,530元。
二、減資金額及銷除股數: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08,363,420元,銷除股份
50,836,342股。
三、減資後發行股份、每股面額及實收資本額:減資後發行總股份為288,072,611股
,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880,726,110元。
四、減資原因:減資退還股款新台幣508,363,420元,以降低閒置資金、提昇股東權
益報酬率。
五、減資比例:百分之15。
六、本次減資案獲股東會通過及經主管機關同意後,擬請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
等相關事宜。
七、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
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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