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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倫:公告本公司負責人接獲桃園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史正平(j-three international holding (nevis)


co.,ltd連帶保證人)

法院名稱:桃園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98年度司執全字第1530號

2.事實發生日:99/01/1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命令,

標的金額共美金720,000元(折合新台幣23,242,320元),及本

件執行費新台幣185,938元。就連帶保證人史正平先生於寶來

證券中壢分公司集保帳戶內之上巿、上櫃或興櫃股票,於上

開金額範圍予以扣押。

4.處理過程:與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溝通協調。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約新台幣23,428仟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與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溝通協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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