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倫:公告本公司負責人接獲桃園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史正平(j-three international holding (nevis)
co.,ltd連帶保證人)
法院名稱:桃園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98年度司執全字第1530號
2.事實發生日:99/01/1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命令,
件執行費新台幣185,938元。就連帶保證人史正平先生於寶來
證券中壢分公司集保帳戶內之上巿、上櫃或興櫃股票,於上
開金額範圍予以扣押。
4.處理過程:與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溝通協調。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約新台幣23,428仟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與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溝通協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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