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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聯勝: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依  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104年8月11日第四屆第八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臺幣100,000,000元,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0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279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高功率LED晶粒)

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高功率LED封裝成品)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白光背光光源)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三路8號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八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4,0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286,493,400元,分為28,649,34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事宜:

1.本次現金增資共計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100,000,000元。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10元,共計募資金額新臺幣100,000,00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即8,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296.69095343股。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逾期未辦理合併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86,493,400元,分為38,649,34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

1.代收股款機構:彰化商業銀行西屯分行及全省各分行

2.股款存儲機構:臺灣銀行健行分行

(十二)繳款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4年11月13日至104年12月13日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4年12月14日至104年12月15日

(十三)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擇期公告並通知各股東發放之。

三、茲訂定104年11月11日為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民國104年11月7日起至民國104年11月11日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現金增資公開說明書及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五、本案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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