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生製藥: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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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99年6月1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8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
台幣9,707,731元,盈餘轉增資5,000,000元,發行新股500,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
0990041992號函核准在案,另分配現金股利每股0.66949869元。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相關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
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強生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如下:
C802041 西藥製造業
F108021 西藥批發業
F208021 西藥零售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三重市三和路四段77、79號。
(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
任。
(五)原定股份總額、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
整,普通股14,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六)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發行新股總額及每股金額:盈餘轉增資5,000,000元,發行新股500,000 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發行新股條件: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
新台幣5,000,000元整。依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
股無償配發34.482759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
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其所
餘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2)本次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150,000,000元,分為15,00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3)現金股利新台幣9,707,731元,每股配發0.66949869元,發放時以匯款方式
或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
不計),匯費及郵費由股東負擔,現金股利金額在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
(4)增資股票及現金股利發放方式:
1.增資股票發放日:本次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
體發行,屆時授權董事長訂定發放日,另行公告並發函通知各股東。
2.現金股利發放日:屆時併同增資股票一併發放。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總額為150,000,000元,增資後計發
行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八)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促進公司穩定經營成長。
(九)股票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十)本次增資發行股票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屆時將另
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一)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時以匯款方式或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
各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費由股東負擔,現金
股利金額在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
三、茲訂於99年9月8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
99年9月4日起至9月8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
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99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
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99年9月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
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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