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關部門回應廣渠路15號地申請規劃調整
鉅亨網新聞中心
北京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廣渠路15號地的規劃調整申請一事公開回應稱,中化方興提出“增加高度,保持容積率和建筑面積不變”的做法并不違反規定,但這一方案如果通過,還需要獲得該項目利益關系人和其他競買人的認可。
據中國國土資源報1月18日報道,北京廣渠路15號地塊調整規劃方案對外公示,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有關方面的質疑。對此,北京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廣渠路15號地的規劃調整申請一事公開回應:中化方興提出“增加高度,保持容積率和建筑面積不變”的做法并不違反規定,但這一方案如果通過,還需要獲得該項目利益關系人和其他競買人的認可。
2009年6月30日,中化方興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40.6億元的高價力挫SOHO中國、保利等競爭對手,獲得該地塊。扣除1.5萬平方米廉租房用地及1所學校和1個體育公園用地后,這一地塊的實際樓面地價高達每平方米1.624萬元,創下當時北京土地交易樓面地價新高。
根據近日公布的調規公示顯示,中化方興申請調整的內容有兩條:在建筑規模不變的前提下,該項目西北側的A4—1地塊,建筑控制高度擬由60米調整為80米;位于東南側的A4—10地塊建筑控制高度擬由80米調整為100米。在用地面積不變的前提下,該項目配建的體育公園位置和形狀也有所調整。
對于日前本報報道中提到的有關業內人士質疑“瘦身增高,減少了建筑用地面積,通過降低小區密度,變相增加樓盤價值”,北京有關部門負責人回應稱,中化方興提出“增加高度,保持容積率和建筑面積不變”的做法并不違反規定,但最為關鍵的是,這一調整方案在公示期間能否獲得該項目利益關系人和其他競買人的同意。“提出規劃修改的申請是開發企業的權利,但申請通過的前提是利益關系人和其他競買人不提出異議,公示期內如有人提出異議,主管部門經過核實,也可能不予批準15號地的規劃修改申請。”追溯到去年的拍賣現場,SOHO中國、華遠、保利、遠洋、惠明置業等10家開發商曾與中化方興同臺競爭。
對于本報提到的網友猜測“建筑高度調整就是要增加層高,然后就是給購房人留出可做加層空間,變相送面積”的說法,這位負責人回應強調,15號地不會被允許建成“實為兩層卻當一層賣”的違規LOFT戶型。突破規劃指標、擅自增加建筑面積的設計不僅違反合同,建成后更屬于違法建筑。按照北京市《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當住宅建筑標準層層高大于4.9米時,建筑面積的計算值就要按2倍計算。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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