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石照明: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099/12/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099/12/16截止,
惟有部份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3.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142條、266條第三項辦理,
自099/12/17~100/01/17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洽詢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7719-889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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