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公告子公司中信第一資產管理(股)公司許可董事競業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16 17:30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99/08/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中國信託資產管理(股)公司代表人:邱達文
董 事:中國信託資產管理(股)公司代表人:鄭泰克
董 事:中國信託資產管理(股)公司代表人:陳樹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期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對本案有利害關係之董事已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為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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