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世博會須知 飲品動物打火機等8類物品禁攜入園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為維護安全有序的參觀環境,《中國 2010 年上海世界博覽會參觀須知》 18 日正式發佈,《須知》列出了 8 類國家法律規定違禁物以外的禁止參觀者攜帶入園的物品,包括軟硬包裝飲料、代步工具、動物、打火機等。
香港《文匯報》報導,針對參觀者關心的一些熱點問題,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副局長黃健之表示,世博園區實行「一票通用」,參觀者入園後觀展、觀演無需另行支付費用。園區內將有 2000 多個直飲點提供飲水,園區內飲料價格與園外同價。
根據《須知》,除中國法律法規禁止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險物質、管制器具等物品外,參觀者不得攜帶下列 8 類物品進入園區:軟硬包裝飲料、酒精飲品等液態物品,但嬰兒所需的液態奶製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態藥品可隨身適量攜帶;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器具;橫額、標語、廣告牌、傳單等宣傳物品。
代步工具,包括電單車、助動車、單車、電動單車、機動輪椅車、踏板車、滑板、帶輪鞋等,但嬰兒車、手推輪椅、電動輪椅除外;動物,但導盲犬等服務類動物除外;三角翼、滑翔傘、熱氣球、航空模型、風箏等可升空物品;無線電遙控玩具、對講機等無線電發射設備;其他可能妨礙他人參觀、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擾亂園區秩序和危害園區安全的物品。
《須知》還在附件中明確了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 5 類人群。其中包括了 1950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的老人、學生、入園時身高超過 1.2 米的兒童和現役軍人等。
該《須知》將適用於上海世博會舉辦期間的 184 天 (2010 年 5 月 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上海世博會試運行期間參照適用這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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