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勝:公告99年3億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99年6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99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6367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1.高功率LED晶粒
2.高功率LED封裝成品
3.白光背光光源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中縣大雅鄉科雅路33號5樓。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日期:民國94年08月27日訂立,民國99年6月22日第7次修正。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2,000,000,000元整,
1,385,108,9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38,510,895股。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總額新台幣300,000,000元,計發行新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2)發行條件: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百分之十五計4,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25,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於認股基準日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數,原股東未拼湊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8元。
(4)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
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股份總額為新台幣
1,685,108,950元,分為168,510,89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十二、代收股款機構:彰化銀行西屯分行。
十三、專戶存儲價款機構:臺灣銀行健行分行。
十四、股款繳款期限: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99年8月13日至99年9月13日。
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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