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98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如下:(一)分配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80,000,000元,即每股發放現金股利0.13926元。現金紅利係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現金紅利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二)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三)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民國99年8月27日。二、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