鈺創科技:補充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3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計新台幣(以下同)25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5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2029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研究、開發、生產、製造、測試、銷售半導體裝置,包括各式積體電路及其零組件,
2.前項產品有關之管理顧問、諮詢及技術移轉,
3.兼營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園區科技五路六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80年1月15日,最後一次修正於民國98年6月19日。
(六)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定資本總額6,500,000,000元,分為6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總額4,184,932,38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418,493,238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250,000,000元,發行新股25,000,000 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20元溢價發行。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即3,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3.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即2,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4.除前二項保留者外,餘發行新股總額75%,即18,75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原有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45.3453 股,逾期不認購者,喪失其權利。原有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認購一新股者,得於認購新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數及原有股東、員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5.原有股東及員工認購新股期間:自99年7月6日起至99年8月6日止,逾期不認購者,喪失其權利。
6.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4,434,932,380元,發行股份總數443,493,238股,每股面額10元。
(九)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
(十)本次現金增資代收股款銀行及專戶儲存銀行如下:
代收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全省各分行
專戶儲存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工研院分行
本公司與代收股款及專戶儲存銀行簽訂合約日期,授權董事長決定。
(十一)股款繳納日期:自99年7月6日起至99年8月6日止,原股東及員工持本公司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
(十二)增資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行,屆時將另行公告之。
三、本公司訂定民國99年7月1日為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6月27日起至99年7月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6月26日適逢假日,請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提前於民國99年6月25日下午5時前(郵寄過戶者,以99年6月26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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