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億科: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99/01/1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寧波大億(薩摩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99627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0000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1354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7558
5.計息方式:
年息1.5%,按季付息。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
(2)日期:
一年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34
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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