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鼎建設:皇鼎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增資股票發放暨上市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12 15:22
一、本公司自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59,997,760元發行新股15,999,776股,每股面額10元;另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5,000,000元,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6月14日)本公司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發行254,712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合計增資發行新股16,254,48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3713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九十九年八月十日經授商字第09901181240號函核准資本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股票上市有關事項公告於后:
(三)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
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2,500,000,000元,分為2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940,297,810元,分為194,029,7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本公司增資發行之新股,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99年9月6日起開始發放及上市,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
(一)經同意採帳簿劃撥配發新股之股東,增資配股將於發放日直接劃撥入指定「集保帳戶」中,請逕往該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及「671:登錄專戶/特定保管股東帳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未曾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及印鑑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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