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榮:本公司高楠廠土地開發規劃為工商綜合區乙案,接獲高雄縣政府函公告實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2-13 12:10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12/13
2.公司名稱: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有效開發本公司之資產,以達到經營效益,本計劃案經高雄縣政
府公告實施。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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