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艦案更一審 維持曹、宣無罪判決
鉅亨網新聞中心
聯電投資大陸和艦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宣判。合議庭認為,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和副董事長宣明智,違反商業會計法和背信罪的證據不足,因此維持無罪判決。曾經在法庭上痛批檢方違法上訴的曹興誠,得知判決結果後,透過律師對法官表達感謝之意。
(杜大澂報導)
曾經不滿檢方上訴因而痛批違法,還揚言絕不再出庭的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在得知更一審仍然獲判無罪,態度顯得緩和許多,透過律師許文彬表達對法官判決的感謝之意。「他(曹興誠)本來他還覺得說過去對法院不敬,法官會不會挾怨報復,他以前還有擔心,但現在證明我們法院很公正,很持平,他很高興就是了。」
這起備受矚目的案件,因為被視為是聯電偷跑,投資大陸和艦科技公司,一度引起爭議,曹興誠和聯電前副董事長宣明智,被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和背信罪起訴,不過,一、二審法院都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背信罪的部份二審定讞,檢方則是將違反商會法的部分提出上訴,全案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更一審合議庭審理之後,仍然維持無罪判決。
曹興誠方面認為,法院已經詳細調查,做出明確判決,呼籲檢方不要再繼續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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