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11/09
2.公司名稱:聖暉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9年10月6日證櫃審字
第0990024935號函報,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0月4日金管證發字
第0990054877號函准予上櫃交易。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0月14日
金管證發字第0990055997號函准予公開發行。
(2)本公司股票將於99年11月10日上櫃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