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股

證監會:證券公司杠桿率不得超過12.5倍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國證監會機構部主任黃紅元日前表示,凈資本規則要求證券公司杠桿率不得超過12.5倍。

據中證報10月11日報道,中國證監會機構部主任黃紅元日前在2010年亞洲證券論壇國際研討會上介紹,中國證券公司風險監管主要制度包括凈資本規則、分類監管制度、合規管理制度、客戶資產安全保護制度、投資者保護制度、證券公司審慎創新機制和信息報送與披露制度。他表示,凈資本規則要求證券公司杠桿率不得超過12.5倍。

他還表示,要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包括保持監管的適應性、堅持監管的法制化、維護監管的公信力;同時充分發揮自律組織作用,促進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和公司自我約束有機結合。

黃紅元說,凈資本規則要求證券公司業務范圍與其凈資本充足水平相匹配,對公司業務規模進行間接控制;要求公司根據業務規模計算風險資本準備,并確保凈資本大于各項風險資本準備之和;限制公司杠桿率,要求公司負債水平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2.5倍;要求公司健全動態的風控指標監控系統。


分類監管制度以風險管理能力為核心,以扶優限劣為目標,對不同類別公司采取不同的監管方法和措施。

合規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設立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強化對公司經營管理行為合規性的事前審查、事中監督和事后檢查,建立合規公司受益、獲得更多空間,違規公司受損、業務受限的配套監管政策。

黃紅元表示,客戶資產安全保護制度要求客戶資金由商業銀行存管,證券資產由中央結算公司集中存管,委托理財由第三方獨立存管。

投資者保護制度要求公司了解客戶,向客戶充分揭示風險,提供適當產品和服務,同時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證券公司審慎創新機制堅持“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原則,依照“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的方式開展金融創新。

信息報送與披露制度要求證券公司在其網站公示基本信息,要求證券公司對外披露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并要求披露和報送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吳蘭蘭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