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積科技:買回本公司股份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1/05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092,932,408
5.預定買回之期間:99/11/08~99/12/2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5.00~7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4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4,109,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6年1次2000仟股,96年2次2000仟股,97年1次1500仟股,97年2次1000仟股,97年3
次1000仟股,97年4次1200仟股,99年1次1000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於96/3/6-5/5、97/1/30-3/29、97/7/3-9/1、97/9/8-11/7、97/11/17-98/1/16,分別買
回146,000、454,000、264,000、991,000、687,000股,因執行期間因股價上下波動,限
時、限價、限量交易等因素,致部份買單未能撮合。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99/11/5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無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無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一點四三,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柒仟萬
元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五點五一,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務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該公司所訂之買回區間價格45元~70元,所定之價格區間應在合理之範圍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