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味全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分派案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03-30 19:38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息每股0.6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息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精技電腦:本公司董事會承認九十八年度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下一篇金益鼎:公告金益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交)換公司債(簡稱:金益二,代碼:83902)停止受理轉交換等相關事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