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通天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通告匯通天下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星期一)下午三時正假座香港金鐘道88號太古廣場香港港麗酒店7樓景雅廳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并酌情通過(不論作出修訂與否)下列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動議
(A) 謹此批準匯通天下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按照匯通天下控股(中國)有限公司(作為買方)與劉學成先生及任向斌先生(作為賣方)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之買賣協議條款及條件,收購唐海中泰信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全部股本權益(「該協議」,注有「A」字樣之副本已提交大會,并由大會主席簽署以資識別)以及據此擬進行之所有交易;及
(B) 謹此授權本公司董事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及采取彼等認為就完成據此擬進行交易或在其他方面就執行該協議屬合適、必需及合宜之一切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簽立、修訂、補充、交付、提交及執行任何其他文件或協議。」附注:
1. 凡有權出席上述大會并於會上表決之股東,均可委任其他人士為其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代彼出席大會并於會上表決。倘進行按股數投票表決,則可親身或委派代表表決。股東可委派多名代表分別就委任有關人士之文據所注明數目股份出任代表。
2. 倘為任何股份之聯名登記持有人,則任何一名該等人士均可於大會上親身或委派代表就有關股份表決,猶如彼為有關股份之唯一持有人;惟倘超過一名該等聯名持有人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會,則出席人士中,僅有在本公司股東名冊中就有關股份名列首位者方有權表決。
3.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表格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證明之該等授權文件副本,須於本代表委任表格指定人士擬於會上表決之該大會或點票(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抵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方為有效,否則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無效。
4. 交付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依愿親身出席大會或參與有關按股數投票表決。如股東出席大會,委任代表文據將視作撤回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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