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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起訴周鴻禕名譽侵權案今日開庭 未當庭宣判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浪科技訊 12月6日下午消息,金山起訴周鴻禕名譽侵權案今日在海澱法院開庭,金山要求周鴻禕停止侵權、撤銷微博言論,並通過微博道歉,要求賠償1200萬元。法庭當日並未宣判,在結束了大約2個半小時的庭審後,法官宣布擇日宣判。


周鴻禕並未出席,其代理律師要求駁回金山的訴訟請求。代理律師稱本案涉案事實為“微點案”、“金山軟件破壞360安全衛士”和“葛珂被排擠”並一一論証。360在開庭前還向媒體發布了“金山在微點案中作偽証的証據和說明”文檔。

金山方面稱,2010年5月25日下午3點左右開始,被告相繼在新浪、搜狐、網易、騰訊等網站通過微博發表所謂“揭開金山公司畫皮”的系列文章,對 原告使用了“偷雞摸狗”、“搞陰謀”、“作偽証”、“借刀殺人”、“暗地里搞動作”、“排擠”老員工,把金山稱為“黑山”等明顯帶有侮辱、貶損性語言,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和商業信譽。

金山曾表示,周鴻禕在微博上向金山開炮後,導致金山軟件在2010年5月26日跌幅達到11.9%,市值損失超過6億元,扣除市場因素影響,周鴻禕應當對此期間其大量、惡意、密集發表文章並廣泛傳播的行為承擔一定的損失賠償責任。

金山在現場共出具19份証據對其主張進行了論証。周鴻禕代理律師在論証環節時稱,在資本市場股價是由市場環境決定,而非某一個人的言論。周鴻禕代理律師同時出具一份証據,稱金山安全專家參與微點案涉及的專家論証會並在意見中簽字、以及金山曾蓋\章出具過一份與事實不符2005年病毒疫情報告。

金山代理律師對此的回應是,金山安全專家當時參加專家論証會對具體背景並不知情,並且最後簽字的專家意見被篡改。

金山請求法院判決被告停止侵權,並撤回相關微博文章;同時被告在各大網站微博首頁發表致歉聲明,並在報紙發表致歉聲明以消除影響;賠償因對原告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1200萬元及公証費用等。

法庭當日並未宣判,在結束了大約2個半小時的庭審後,法官宣布擇日宣判。(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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