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通:更正-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市場達公佈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佈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12/28
2.公司名稱: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市場達公佈注意交易
資訊標準,故公佈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司最近一個月及二個月自結財務報告暨最近一季季報資訊如下:(單位:百萬)
科目 99/11自結數 與去年同期比% 99/10~99/11自結數 與去年同期比%
營業收入 1,926 29% 3,837 37%
稅前純益 133 NA 146 NA
稅後純益 134 NA 148 NA
每股盈餘(元) 0.11 NA 0.12 NA
科目 99年第3季 與去年同期比% 最近四季累計
營業收入 4,769 29% 16,993
稅前純益 113 NA% - 873
稅後純益 111 NA% - 987
每股盈餘(元) 0.09 NA% - 0.83
※ NA係當期與上期數字分別為正負數,無法計算成長率
二、是否有”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序”第二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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