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

名軒: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38,246,756元(每股0.8元,發放至元止)及


股票股利120,965,910元(每股0.7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2,645,027元。

(2)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645,027元,員工股票紅利計0股。

(3)股東現金股利將俟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

辦理發放。股東股票股利本案俟本次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

(4)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

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5)依98年度盈餘計算之董監事酬勞為2,645,027元,估列金額為

1,763,351元,差異數881,676元。

(6)依98年度盈餘計算之員工現金紅利為2,645,027元,估列金額為

1,763,351元,差異數881,6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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