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重獎 三年查處"小金庫"六萬余個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全國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三年來,共查處了60722個、涉及金額315.86億元的“小金庫”,10429人被追究責任。
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中政策規定的一個突出特點是對舉報有功人員和單位實行重獎。獎勵政策明確,根據不同性質的單位,依據查實“小金庫”繳入國庫金額或設立金額,按3%~5%的比例給舉報人獎勵,獎勵資金最高額為人民幣10萬元。三年來,全國共受理舉報11138件,已核查舉報9088件。
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長劉建華指出,重獎舉報有功人員或單位的政策只適用于專項治理期間。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關于廢止法規的有關規定,以適當形式及時宣布失效。
三年專項治理工作中共發現“小金庫”60722個,為何只有10429人被追究責任?劉建華說,此次“小金庫”治理比較突出強調的是鼓勵自查、支持自查和依靠自查。據統計,全國各地區、各部門三年來共發現“小金庫”60722個,其中自查自糾發現“小金庫”45835個,占75.48%。
她說,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政策規定,自查發現的問題從輕從寬處理。凡自查認真、糾正及時的,對責任單位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所以,自查自糾發現的4萬多個“小金庫”問題,按照政策規定,大部分責任人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了。
經過三年的持續治理,“小金庫”問題易發多發勢頭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在個別地區和部門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不平衡、不徹底等問題,滋生“小金庫”的土壤和條件沒有徹底鏟除。
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說,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后,“小金庫”治理工作將轉向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一方面進一步深化改革,著力解決防治“小金庫”的體制機制問題。繼續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和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推進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規范社會組織管理。
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法規制度建設,著力堵塞財政財務和資產管理漏洞。加強財政預算、銀行賬戶、現金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處置收入、會議費、培訓費和勞務費等方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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