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美:本公司九十九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05/25
2.公司名稱:雙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雙”應為簡寫之”又又”,因系統會出現亂碼故以”雙”替代)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99年5月25日截止,惟
尚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未繳納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及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辦理,催告繳款期間自
99年05月26日至99年06月27日止。
(2)尚有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洽雙美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繳款,請勿持原繳款書至銀行繳納,逾期未繳款者即喪
失認股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及員工有任何疑問,敬請向雙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蘇協理洽詢,電話:(06)505-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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