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茂: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且達近期財報淨值5%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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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99/10/0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IIL、IPL、EG、SEI、WX、DG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1241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801498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91728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93226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74122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母公司與子孫公司共同簽立銀行授信合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1997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09753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還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17175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61404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05.6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1.9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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