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電台要求保留4成頻道,NCC:會公平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地下電台業者今天集資刊登半版廣告,以「未立案業者」的名義,訴求希望NCC保留四成的頻道,提供業者就地合法。對此,NCC發言人陳正倉副主委表示:已經注意到地下電台經營者的要求。NCC對於頻道管理及釋出,一直都採取積極的態度,因此目前正在推動修法的的廣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經提前啟動修法,目的就是解決頻道釋出的瓶頸以及適法性問題。陳正倉說:未來將釋出133個小功率電台執照,提供一般業者申請。陳正倉說:NCC會有配套做法,不會讓財團全拿。
陳正倉表示:廣電法的「小修版」增列了頻道釋出的手段,第十一梯次開放的小功率電台,應該會朝「「審議加拍賣」的方式執行,第一關先審查基本條件,第二關才是競標,但標金也不會無限制增加,會依照不同地區及性質,訂出標金合理上限,如果有一家以上達到相同最高標金,就會採用抽籤方式決定得標者。避免過度集中。陳正倉表示:無線頻道是公眾稀有資源,釋出過程必須兼顧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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