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為子公司大同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9月23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2款1.事實發生日:98/09/2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大同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30005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76781(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0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976781(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00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子公司取得銀行聯合授信額度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10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343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清償借款(2)日期:依合約規定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6.23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80.8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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