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黃光裕內幕交易 獲利逾3.09億元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大陸家電界神話國美電器 (0493-HK) 前主席黃光裕於 2008 年被爆涉嫌經濟犯罪,此後便身陷囫圇。被判坐牢 14 年的前中國首富黃光裕。最高人民法院 22 日召開記者會披露,黃光裕通過開設多達 79 個個人股票帳戶,購入中關村股票累計帳面獲利逾 3.09 億元 (人民幣,下同) 。不過,歷時近一年的黃光裕內幕交易民事索償案,對提出索償投資損失逾 700 萬元的幾位中關村股民來說,似乎仍未能由訴訟之中得到任何賠償。
《星島日報》報導,有份索償的投資者李岩的代理律師張遠忠指出,由於內幕交易民事索償案在內地缺少實踐經驗,股民訴訟可能出於訴訟技巧的考慮,沒有選擇集體訴訟的方式,而是以個人作出訴訟來測試法院的立場。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通報將由今年 6 月 1 日正式施行《關於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共 11 條,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員、非法獲取內幕信息人員、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定罪處罰標準等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規定。
2007 年 4 月,中關村上市公司擬與鵬泰公司進行資產置換,而黃光裕當時參與了其中運作及決策。
於上述信息公告之前,黃光裕便指令他人通過借用身分證的方式,開立個人股票帳戶並直接控制。緊接於同年 4 月 27 日至 6 月 27 日期間,黃光裕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逾 976 萬股,成交額共計超 9310 萬元,帳面收益約 348 萬元。
緊隨其後,於 2007 年 7 月至 8 月,中關村擬全購鵬潤並重組。消息公布前,黃光裕故技重施,再次指使他人以 79 個身分證開設相關個人股票帳戶。
於同年 8 月 13 日至 9 月 28 日期間,黃光裕通過該 79 個帳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逾 1.04 億股,成交額達 13.22 億元,帳面收益 3.06 億元。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對黃光裕做出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有期徒刑 14 年,並處罰金 6 億元,沒收個人財產 2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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