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簡化移動電話長途話費結構降低部分資費水平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世華財訊)
2009年12月11日 21:15
工信部、發改委印發通知要求,從2010年1月1日起,簡化移動電話撥打長途電話資費結構,實行單一計費方式,推動資費水平降低。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12月11日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於簡化移動電話撥打長途電話資費的通知》,決定簡化移動電話撥打長途電話資費結構,實行單一計費方式,推動資費水平降低。《通知》明確,移動電話在本地撥打長途電話時,將現行同時收取的本地通話費和長途通話費兩項收費,合併為「長途通話費」一項資費。除IP電話外,移動電話在本地撥打國內長途電話、國際及台港澳長途電話,只收取國內、國際及台港澳長途通話費。合併後的長途通話費仍實行資費上限管理。
《通知》同時明確,移動電話在國內漫遊狀態下撥打國際及台港澳電話,不再加收國內漫遊主叫通話費,只收取國際或台港澳電話通話費;撥打國內長途電話時,繼續按《關於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遊通話費上限標準的通知》(信部聯清[2008]75號)規定執行,即不超過每分鐘0.6元。
《通知》要求,各電信企業要對所有資費方案進行認真梳理:沒有對長途通話費優惠的資費方案,直接取消本地通話費或漫遊通話費,長途通話費按照以每6秒鐘為計費單位的資費標準進行計收;已經對長途通話費優惠的資費方案,各電信企業應認真分析,在遵守與用戶簽訂的服務協議的基礎上妥善處理,合併後的國內長途通話費不得高於每6秒鐘0.07元的上限標準,已低於上限標準的不得藉機提高。需要變更資費方案的,按照電信資費審批備案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另中新社12月11日報道,自2010年1月1日起,移動電話在本地撥打長途電話時,將取消現行疊加收取的本地通話費;在國內漫遊狀態下撥打國際及台港澳電話,取消現行疊加收取的漫遊主叫通話費。據有關電信企業測算,這些措施每年可為手機用戶減負逾60億元。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今日公佈《關於簡化移動電話撥打長途電話資費的通知》,決定對移動電話撥打長途電話實行單一計費方式,降低資費水平。
手機用戶在本地撥打長途電話,將現行同時收取的本地通話費和長途通話費兩項收費,合併為「長途通話費」一項,合併後的長途通話費仍按現行每6秒0.07元的上限標準執行。
在國內漫遊狀態下撥打國際及台港澳電話,只收取長途通話費。
在國內漫遊狀態下撥打國內長途電話,繼續執行現行規定,只收取每分鐘不超過0.6元的國內漫遊主叫通話費。
單一計費實施後,將減輕手機用戶的資費負擔。以國內長途為例,按現行資費政策,未選擇優惠套餐的手機用戶在本地撥打國內長途,需支付每6秒不超過0.07元的長途通話費,以及每分鐘0.4到0.6元的本地通話費,合計每分鐘最高為1.1到1.3元。簡化資費結構後,只收取長途通話費,每分鐘通話費降低0.4元到0.6元。
自1994年5月開始,國內移動電話撥打長途電話,除收取長途通話費外,還疊加收取本地通話費或漫遊費。2008年,上述兩部委發文將國內漫遊通話費上限標準統一降至每分鐘0.6元,解決了用戶在漫遊狀態下撥打國內長途電話疊加計費問題。但在本地撥打長途電話和在漫遊狀態下撥打國際、台港澳長途電話仍實行疊加計費。此次調整後,手機用戶撥打長途實行單一計費,收費結構更為合理。
(王敏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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