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尚昌:公告本公司將台北縣淡水鎮水仙段土地出售之相關資料如下。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0月16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縣淡水鎮水仙段280、280-5地號等二筆土地所有權全部,暨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核發予本公司之建造執照玖柒淡建字第00046號,與按該建照興建之權利。2.事實發生日:98/10/16~98/10/16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總面積839.72平方公尺、建造執照及其興建之權利,交易總金額100,00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本公司之交易相對人,非本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交易相對人非本公司之關係人,故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扣除增值稅後約估處分損失1,768仟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簽約金新台幣10,000仟元、第二期款新台幣15,000仟元、第三期款新台幣70,000仟元(代償銀行借款)、第四期款新台幣5,000仟元(土地點交),依土地現況點交。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參考一家鑑價報告之鑑價結果,並由董事會決議。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安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95,257,500元。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卓明京不動產估價師。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8)桃縣估字第0000046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無重大差異,故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清理債務、降低負債比例、增加現金流量。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此情形。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