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倫:公告本公司負責人接獲板橋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9月11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史正平(J-THREE INTERNATIONAL HOLDING (NEVIS)CO.,LTD連帶保證人)法院名稱:板橋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98年度司促字第37694號2.事實發生日:98/09/1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標的金額共美金1,000,000元。4.處理過程:與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溝通協調。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約美金100萬元。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與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溝通協調。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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