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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部門提醒:購買保險新品需防風險

鉅亨網新聞中心


為規范銀行代理人身保險新型產品銷售行為,天津保監局近日發布《購買人身保險新型產品風險提示》。相關負責人表示。信息不對稱是導致當前保險市場存在不誠信、欺詐誤導等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消費者應從以下六個方面,更直觀地理解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風險。

第一,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產品名字中含有“分紅型、萬能型、投資連結保險”字樣的產品)具有一定的投資功能,但仍屬于保險產品,與銀行儲蓄不同,其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銀行只是代理銷售;

第二,保險公司會對投保人繳納的保費扣除一定的費用,尤其對第一次繳納保費的扣除比例最高;

第三,保險產品的投資收益(除萬能產品的保底結算利率外)與銀行利息不同,是不確定的,任何關于投資收益水平的預測都是不保證的;


第四,投資連結保險的收益情況通常與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等密切相關,在市場低迷時期,其投資收益會受到很大影響,繳納的保費可能會受到損失;

第五,注意所購買產品的繳費方式,如果為分期繳費,應確定自己是否有能力持續繳費,一旦日后不能繳費,可能會有一定的經濟損失;

第六,投保時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保險提示書,重點理解其中的猶豫期、保險責任、責任免除、退保手續費等內容,也可查看中國保監會網站的《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基準內容》等文件,了解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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