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推行醫療救助即時結報模式
鉅亨網新聞中心
浙江省要求各縣(市、區)制定出臺當地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報實施辦法,在2010年9月底前全面實施。
據新華社5月7日報道,近日,浙江省民政廳會同財政廳、衛生廳等聯合下發指導意見,要求各縣(市、區)制定出臺當地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報實施辦法,在2010年9月底前全面實施。 今后,浙江省凡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付費時,首先由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初審并墊付應救助的醫療費用,再由定點醫療機構向當地醫療救助經辦機構定期結算。
浙江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負責人表示,此舉有助于進一步提高醫療救助效率,方便困難群眾及時得到醫療救助,切實緩解困難群眾墊付不起醫療費的問題。
據了解,2010年一季度,浙江省各市、縣(市、區)共安排醫療救助資金4.54億元,全省通過發放助醫卡、門診住院直接救助20.36萬人次,支出醫療救助資金1.8億元。
(王彥彥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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