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2款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99/10/07~99/10/08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新加坡及香港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說明公司簡介、產品發展、營運與財務概況等。4.其他應敘明事項:法說會資料已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