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威啤酒董事、董事會主席及策略委員會主席及委員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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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謹宣布,下列變更由2010 年11 月3 日起生效:
(1) 李文岳先生辭任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及策略委員會主席及委員;
(2) 黃小峰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董事會主席及策略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及
(3) 徐文訪女士獲委任為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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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威啤酒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布,李文岳先生因年齡因素,不再在廣東粵海控股有限公司(「粵海控股」)及粵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香港粵海」)擔任職務(粵海控股及香港粵海分別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股東及直接控股股東),并由2010年11 月3 日起辭任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及策略委員會主席及委員。
李文岳先生確認彼與董事會并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與其辭任有關而須知會本公司股東之事宜。
董事會同時宣布,黃小峰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董事會主席及策略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及徐文訪女士獲委任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由2010 年11 月3 日起生效。
董事資料
黃小峰先生,51 歲,於2008 年10 月獲委任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黃先生畢業於華南師范大學,持有歷史學學士學位,彼亦持有中山大學公共行政管理碩士學位。黃先生於1987 年至1999年期間在廣東省委辦公廳曾擔任不同職務。1999 年至2003 年先後任廣州市委辦公廳副主任及廣州市委副秘書長。2003 年至2008 年先後任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及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黃先生於2008 年4 月獲委任為粵海控股的董事及副總經理,其後再獲委任為香港粵海的常務董事及副總經理,黃先生自2009 年2 月出任為粵海控股及香港粵海總經理,并分別於2010年9 月25 日及10 月15 日起出任粵海控股及香港粵海的董事長。粵海控股及香港粵海分別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股東及直接控股股東。黃先生并於2008 年6 月及2008 年10 月分別獲委任為粵海投資有限公司(「粵海投資」)及廣南(集團)有限公司(「廣南」)的非執行董事,粵海投資及廣南均為本公司同系附屬公司及為香港之上市公司。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黃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關系,彼亦於過往三年內并無擔任其他上市公司之任何董事職務。
於本公告日期,黃先生擁有粵海投資5,700,000股普通股之衍生權益(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此代表黃先生有權認購粵海投資5,700,000股普通股。除以上所披露外,黃先生并無擁有任何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股份及/或相關股份的權益。
本公司與黃先生并無簽訂服務合約,其委任亦無固定的聘任年期,惟須根據公司細則最少每三年一次輪席退任及膺選連任。根據本公司的公司細則規定,黃先生有權收取可能獲董事會批準之董事酬金。黃先生之酬金(如有)將參考其職責及當時市況而厘定。黃先生現時并無收取本公司任何酬金。
徐文訪女士,56歲,為高級經濟師,持有美國東西方大學工商管理學碩士學位。徐女士於2008年12月獲委任為香港粵海董事,并其後於2009年2月獲委任為粵海控股副總經理及香港粵海常務董事。彼亦為粵海控股的人事考核總監及人事部總經理,以及香港粵海的人事考核總監及人事考核部總經理,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徐女士亦為香港粵海之全資附屬公司粵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之董事。徐女士并於2005年3月獲委任為粵海投資的非執行董事,粵海投資為本公司同系附屬公司及為香港之上市公司。徐女士於2010年1月出任為廣東粵港供水有限公司(「粵港供水」)及廣東粵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粵港建設」)兩間公司之董事兼董事長。粵港供水為粵海投資之附屬公司,粵港建設則為粵海控股之附屬公司。粵海控股及香港粵海分別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股東及直接控股股東。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徐女士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概無關系,彼亦於過往三年內并無擔任其他上市公司之任何董事職務。
於本公告日期,徐女士擁有粵海投資1,320,000股普通股及粵海投資1,980,000股普通股之衍生權益(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此代表徐女士有權認購粵海投資1,980,000股普通股。除以上所披露外,徐女士并無擁有任何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股份及/或相關股份的權益。
本公司與徐女士并無簽訂服務合約,其委任亦無固定的聘任年期。徐女士任期將於委任後本公司召開的首次股東大會結束時為止,屆時彼將符合資格膺選連任,如獲重選,彼須根據本公司的公司細則最少每三年一次輪席退任及膺選連任。根據本公司的公司細則,徐女士有權收取可能獲董事會批準之董事酬金。徐女士之酬金(如有)將參考其職責及當時市況而厘定。徐女士現時并無收取本公司任何酬金。
總結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并無任何其他與董事、董事會主席及策略委員會主席及委員變更的事項須知會本公司的股東,亦無任何其他資料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條之規定而須予披露。
董事會謹此向李文岳先生在其擔任本公司董事會主席期間所作出之寶貴貢獻表示衷心感謝,并藉此機會歡迎黃小峰先生擔任本公司董事會主席及徐文訪女士加入董事會。
附注:
1. Roland PIRMEZ 先生已委任陳展鑫先生為其替任董事。
2. 許寶忠先生已委任黎月梅女士為其替任董事。
3. Sijbe HIEMSTRA 先生已委任朱敦祥先生為其替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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