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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礦業汀江污染案”已過去三個多月,關于對肇事者的處罰仍爭議不斷。經過一周時間的準備,重慶市民吳登明昨日將一份《重慶市綠色志愿者聯合會行政復議申請書》遞交給國家環保部法規司。“我們要求環保部履行監督職責,責令福建省環保廳提起訴訟,重新調查紫金礦業汀江污染一事,并追究紫金礦業的責任。”正在重慶彭水縣調查的吳登明昨日對成都商報記者說,福建環保廳對該案的處理有“棄卒保車”之嫌,不能只處罰工廠而不追究法人的責任。
4000字申請書遞交環保部
今年7月3日,“紫金礦業汀江污染案”發生后,始發地福建上杭縣環保局長辭職、紫金礦業副總裁涉案被刑拘,事發工廠也被勒令整改。10月8日,紫金礦業發布公告,公司將為汀江污染負擔人民幣956萬元的罰款。
但公眾在追問此次污染事故的同時,亦疑問重重:為何只處罰一個小小的下屬單位,而不追究那些最終決策的管理層的責任?
持有這些疑問的還有中國政法大學的教授、國內公益事業研究單位和民間環保組織以及律師事務所。“我們一起商量分析后,決定采取申請行政復議的方式來表達我們的意見。”老吳說,他們也想借此推進中國的公益訴訟。
“復議申請是大家花了一周時間擬出來的。”吳登明說,他們昨日已將這份長達4000余字的申請書遞交給了國家環保部法規司。
成都商報記者看到,這份四千字“檄文”的主要包括復議請求和事實與理由兩大部分。
福建環保廳稱“處罰有理”
面對重慶綠聯的“發難”,被炮轟的福建省環保廳也有話要說。
“我們沒有看到重慶綠聯的申請書。”昨日下午,福建省環保廳辦公室(宣教辦)一位負責人在得知行政復議詳情后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他們作出對紫金礦業下屬紫金山金銅礦罰款956.31萬元的決定有理有據,“重慶綠聯可以直接和我們對話,如果他們確實有道理、經得起推敲,我們可以對汀江污染案進行再調查、重新處理。”面對福建一個響當當的企業,重慶綠聯作為一個民間公益組織,能夠將“定案”推翻重來嗎?吳登明有些許的期待,作為“異地環保組織”,他對這個案子“最終的結果無法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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